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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

武汉科技学院监考人员职责


1、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并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
2、监考人员在考前二十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在考前十分钟进入考场,熟悉考场情况,清查考卷,并调整好考生座位。
3、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场规则。
4、在开考前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检查考生人数、核对学生证和考试专用证后才能分发试卷。
5、监考人员对考题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
6、监考人员不得无故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谈笑、阅读书报、吸烟等。
7、监考人员要及时制止考生的违纪和作弊行为,对作弊考生监考人员有权收缴有关作弊材料并令其退出考场,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考场记录单内,考试结束后,报告考务办公室。
8、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向学生报时。考试时间完毕,立即令学生终止考试,并要逐一收齐清点考生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得拖延考试时间。
9、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位,并及时将考卷、考场记录单等交考务办公室。
10、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的监考人员视为教学事故并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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