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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

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的程序和原则


    1、校园招聘活动要遵循安全、有序和有效的原则。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应首先与学校招生就业处取得联系,出示单位介绍信或公函,并向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核属实,同意后方可举行招聘活动,各系直接引进的招聘单位,各系应在招聘活动前报学校招生就业处备案。未经学校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举行招聘活动。

    2、为了使校园招聘活动有序开展并富有成效,用人单位须事先在武汉科技学院就业信息网注册用人单位相关信息,并将单位介绍、招聘毕业生的条件、要求、招录人数、招聘方式、薪金待遇、具体时间等事项以文字形式告知学校招生就业处,学校招生就业处核实后及时将信息向毕业生发布。

    3、用人单位在举办招聘活动时,原则上应先向毕业生介绍招聘相关情况,接受毕业生咨询,然后对有意向的毕业生进行面试和测试。

    4、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可根据需要采用不同的招聘方式,但原则上应采用简便快捷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在招聘毕业生时不能以保密为由,进行秘密的面试活动,学校可以派工作人员检查或旁听用人单位的面试活动。

    5、用人单位的招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得擅自检查毕业生的身体,确需检查身体的,应事先征得学校和毕业生双方的同意后,方可安排体检。

    6、用人单位通过洽谈录用毕业生后,请将录用毕业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就业处,同时,原则上应给被录用的毕业生必要的思考时间。用人单位一旦与毕业生达成意向,应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并将合同书或就业协议书交学校招生就业处保存一份。签订协议的双方应严格履行约定,学校将站在公正立场维护双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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