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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建设

党团建设综合管理制度


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管理制度

1、党建工作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制度。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和当前形势任务的要求,对年度党建工作任务做出计划安排,落实责任。

2、年初党委(支部)与党建工作责任人签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抓好项目的督促检查和具体落实。

3、年终依据责任书执行情况和考核评比标准,进行民主评议和年度考核,开展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等活动。

党委会议制度

党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

(一)、议事原则

1、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指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事实求实的原则。提倡讲实话、讲真话,重诚信,在民主议事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决策。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充分调研、讨论,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做出决定。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党组织决定,并积极贯彻执行。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党委委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工作分工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不推诿、不扯皮,敢于负责。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强化班子成员的党性意识,增强党内凝聚力和向心力。

5、与会人员对会议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委反映,不得以不适当的方式做有损于校党委声誉的事情。

(二)、议事内容

1、研究党中央精神及如何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指示,及时分析总结学院教育管理、教学管理、行政管理、三个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部署和检查总结一个时期的工作。

2、紧紧围绕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研究总结学院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办学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3、研究学院重要人事任免和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

4、分析、研究全院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

5、研究教职员工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对年度和阶段性学院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6、研究落实法制教育及和谐校园建设的目标责任,并做出年度和阶段性工作部署。

7、研究部署学院全年度的共青团、学生社团工作。

8、研究、处理学院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

(三)、议事程序

1、召开党委会议。会前应通知与会人员,做好与会前准备。有关人员围绕会议主题认真研究,对会议做简明扼要的汇报提纲或提出可行性的意见或建议。对于重大突发事件或其他急需办事件可召开临时会议。

2、提交会议议题。须先报经党委书记,经审定后列入会议议程。通常情况下,未经批准不得临时追加会议议题。到会成员针对所讨论的议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保留”等明确意见。

 3、问题讨论。对于待讨论的问题,要积极献言献策,集思广益,提高议事效率。会议期间,各党委委员和列席人员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的其他公务。

4、会议记录。院党委会议要做好专人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经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党委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负责落实,并向党委负责人员及时汇报。

民主生活会制度

学院党委和各党支部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1、会议召开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明确会议需要解决的议题。

2、依据各自分工,紧紧围绕工作、学习及思想实际,认真查找问题,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在肯定成绩和查找不足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会一课”制度

1、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组织及全体党员参加。特殊情况下由党委组织。

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3、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4、党课。全年不少于六次。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党委对入党的积极分子每年组织两次集中培训。

党的组织建设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每两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支部委员在全体党员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和委员分工须报上级党委批准后,一并行文公布。

2、党支部要建立完善 “三簿一册”,即党支部活动记录簿、民主生活会记录簿、党员建功立业记录簿和党员花名册,并认真做好记录。

党委成员理论学习制度。

党委成员理论学习以中心组的形式进行。

1、制定严格的学习计划,安排好学习配档表。对集体学习情况要详细记录,个人要有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和体会。

2、中心组学习一般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明确每个季度的阅读书目和学习讨论的重点。集中学习由书记或副书记组织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自学按照学习计划由个人自行安排。

3、理论学习要注意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不断提高理论学习兴趣,争取好的学习效果。

4、对于理论学习中的收获、体会和好的做法及学习经验等,要及时进行总结,不断提高学习质量。

5、理论学习要定期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习计划的落实情况、学习内容的掌握以及对于基本观点、要点的理解等。

6、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既不能以工作繁忙为由放弃学习,亦不能因学习影响工作。要合理安排时间,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在坚持思想政治教育为主的前提下,做好对党员的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党的纪律以及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等教育。

2、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的有效形式和方法。可以采取集中培训、收看远程教育节目、组织党员自学、外出参观、邀请先模人物作报告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党员教育,并做好会后的讨论交流,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领导干部要积极上党课。党课内容要紧密结合学院发展大局和党建工作实际,结合党员思想情况和师生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

4、建立规范的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党员学习教育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要严格纪律、严格考勤。

5、党支部要经常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思想交流要着眼于党员的思想实际,达到消除党员之间隔阂,促进党内团结,增强相互了解的目的。

6、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评议结果,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每个党员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对评议较差的,进行个别谈话帮助教育;对不合格的党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7、建立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对每个党员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党员年度目标管理的内容一般分为参加党组织生活、工作业务成绩和思想建设三个方面。

8、认真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教育党员自觉地按规定交纳党费,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定期向支委会或党员大会报告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9、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加强教材、教辅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大宗物品采购、基建、财务管理、招生经费等方面的管理,严格各项管理制度,有效防止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铺张浪费和拿回扣、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存在。各单位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出现的违法违纪现象负直接领导责任,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党员学习制度

(一)、主要学习内容

1.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不断增强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关注国内形势发展态势,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主动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思想意识。

3. 积极开展有关教育理论学习和各种专业知识的学习研究活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做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的人民教师。

4. 进行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和法规政纪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勤政、廉政为民的意识,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二)学习形式

党员学习主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业余自学,培训和开展专题经验交流会等形式。

(三)、学习教育的要求

1. 严格学习计划。各党支部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学习计划要分短期、中期和长期三个层次,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要明确。

2. 建立考勤制度。党员的集中学习无特殊情况下,每月要保证一次,支部对每次学习的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个别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要提前请假,并根据情况及时补课。

3. 强化监督考核。要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完善党员学习档案,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创优的重要内容。

4.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认真研究高等职业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提高党员干部运用理论指导工作的能力,力求达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的效果。

5. 发挥表率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的表率,各党支部要加强典型示范引导,培养学习典型,推广学习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推进学习教育的开展。    

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党支部,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各项活动。不允许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受管理和监督的特殊党员。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费收缴情况,要做好考勤和记录,定期向党员公布,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2、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随时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和小组活动,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党支部应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监督。

3、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应组织党员依据党章和结合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每年年终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优秀的要进行表彰,不合格要妥善处置。

4、每个党员都应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党员个人和家庭或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5、党支部应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安排党员活动时间,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组织参观学习以及向学生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

6、党员必须按照规定,按时交纳党费,不断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7、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变更工作单位应按规定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流动党员活动证。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8、 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的,要按自行脱党予以处理。对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组织党员过组织生活的负责人,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党纪处分。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每月向党支部交一次党费,各支部每半年向院党委交一次党费。院党委和各党支部都要有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建立专账。院党委每半年向上级组织上缴党费,收缴情况应向党员定期公布。

2、根据我院实际,经党委研究,我院党员交纳党费标准是:学生党员每月0.5元,普通员工党员每月3元,正、付处级管理干部党员每月6元,学院大院院长党员每月8-12元。

3、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党员除按标准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4、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讨论核实,报经院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交纳或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5、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6、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须先交清党费。党费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离开原支部或离职,须结清党费帐目,并向接替人员或党内直接领导办理移交手续。

团委例会制度

1、团委会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团委书记主持,各部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汇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布置下一步工作任务。
    2、每次例会应登记到会人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会议期间,将所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状态,保持会场秩序。

3、所有到会人员须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提出。
    4、可根据工作进行需要推迟或提前召开会议,但不宜过多。
    5、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缓召开会议时,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团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团支部是团的基层组织,是团员过组织生活的阵地,必须要健全的组织生活制度,基本内容为“三会两制一课”

(团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是指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制度,团员民主评议教育制度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以及团课制度,“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是团的组织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主要应落实到团支部。) 
      “三会”

(一)、支部团员大会:团员大会是团的基层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任务是:
    1、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团的建设,团的工作政策,条例和规则;
    2、根据学院的要求,讨论团员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贯彻执行上级团委的决议,决定团支部的重要工作和活动计划,制定工作制度;
    4、同学们的要求和意见,向有关方面反映团员,讨论青年利益的问题;
    5、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接收新团员,讨论对团员的奖惩处分;
    7、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
    (二)、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的核心,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经院团委批准,每届任期一年。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
    1、带头学好党团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则等;
    2、抓好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经常向院团委汇报和请示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思想情况和愿望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3、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做好团员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支部的各项活动;
    5、召集开好团员大会和团小组会,协调好团支部各方面的关系;
    6、主动关心支部每一个团员的成长和生活情况、帮助团员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团小组会:团小组在团的支部委员领导和部署下开展工作,其任务包括:
    1、组织团员过好团的组织生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2、执行团委指示和团支部决议,完成团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3、组织团员参加各种活动,按时收缴团费;
    4、做好团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工作和团结教育青年的工作;
    5、协助支部讨论酝酿支部选举、民主评议团员、奖励或处分团员,接收新团员等工作,并提出初步意见;
    6、组织小组成员及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制”制度
    (一)、团员民主评议教育制度: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教育的基本形式之一。民主评议团员的基本环节包括:
    1、团员的自我评议。每个团员参照《团章》规定的团员标准和新时期对团员的要求,认真回顾自己一年来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2、开展民主评议:以团小组为单位,进行团员互评,团小组长做好评议记录;
    3、搞好评议鉴定。支委会根据自评、互评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每个团员进行评议鉴定,并召开团员大会表决通过。上报院团委审批;
    4、做好团员的奖惩,对评出的优秀团员进行表彰,树立先进典型;对评出的不合格团员,要按照《团章》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必须的处理;
    5、统一使用团委印制的《团员民主评议表》,作为活动的记录,团委组织部要做好民主评议材料的整理和入档工作;
    (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是对团员团籍连续认定,是运用团员证制度加强团员管理,使基层团组织形成自我完善的重要环节。
    1、注册时间:根据每学年度民主评议团员的结果,在五月份完成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2、注册内容: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章;
    3、受处分团员的团籍注册问题: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应以注册;团员受留团察期间,其团员证由团委收回,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考察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并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对其中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按《团章》第11条处理;
    4、由团委组织部组织各团支部组织委员及时完成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团课制度:
    团课是团支部对团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有效方法。团课的基本内容以团的基本知识为主,还可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政治理论等内容的教育。上团课要注意做到目的明确,准备充分,形式多样,并做好团课记录。
    团支部的常规工作:
    1、学期初,根据团委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
    2、健全“三会二制一课”制度,定期安排团员过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同学参加党校团校学习;
    3、积极慎重,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
    4、按时收缴团费,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
    5、积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配合团委做好“推优”工作,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
    6、加强团员管理,严格团徽佩戴制度,严肃团的纪律,做好团内奖惩工作;
    7、定期出版宣传板报和学习园地,按学院要求投广播稿件;
    8、组织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寓教于乐,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
    9、认真落实支部工作月报制度;配合团委开展团支部目标管理百分竞赛评选活动;
    10、明确与班主任,班委会的关系,指导班委会开展工会,共同建设好班集体。

团活动教育制度

1、团活动教育制度建设
    团活动教育制度建设就是要使一些主要活动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以保证活动的稳定性,经常性,主要有:
     (1)讲座活动。经常为学生和青年教工举办学习马列、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的讲座及报告,举办文学、音乐、美学等各类讲座。
    (2)专题评论活动。根据各时期思想教育的重点,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评论活动。团委,总支应每学期集中举办各种形式的讲评、讲会。
    (3)参观访问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到展览馆工厂、部队、农村、科研单位等进行参观访问,了解祖国的形势,明确肩负之责任,每年应进行一至二次的参观访问活动。
    (4)影书评活动。可向团员青年推荐有教育意义的电影,戏剧,书籍,音乐等,开展读后感,观后感征集和影书评活动。
    (5)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和青年教职工走向社会,向人民学习。增强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社会实践能力。
    (6)文体竞赛活动。通过举办歌咏比赛,集体舞比赛和书法,摄影,绘画及各类体育比赛,陶冶团员青年情操,增强集体主义荣誉感。
    2、团活动阵地建设
    团活动阵地建设就是利用和开辟各种阵地,吸引团员,青年接受各方面培养和训练,从中受到启示和熏陶。
    (1)宣传阵地。设立“广播站”,“宣传栏”,“学习园地”和“黑板报”等形式多样的宣传阵地。
    (2)音体美阵地,组织艺术团,音体美讲座,集邮,美术,书法展览以及各类文艺晚会和云规会等。
    (3)课外学术阵地。结合专业学习定期举办科技讲座,论文交流,评比等,培养团员青年热爱专业及本职工作,刻苦学习,锐意进取的精神和创造能力。
    (4)社会实践阵地。组织学生,青年教工经常到厂矿,企业,农村和有关单位挂钩开展各种活动等。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

团干部培训制度

    1、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团干部,不断提高团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
    2、坚持开展党性党风和思想道德教育。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开展以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为核心的作风教育。
    3、切实加强岗位职务培训。学习团的工作理论,团的历史和团的业务知识,帮助团干部掌握从事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必备的知识能力。同时,结合团的重点工作,开展工作项目培训,提高团干部从事团的具体工作的实际操作能力。
    4、积极开展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创造条件开展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现代管理、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改善团干部的知识结构,使团干部成为复合型人才。
    5、通过学习和活动,明确班级团干部的职责、地位和作用,丰富知识,提高能力,使自己努力成为老师的助手和班集体的核心。

团总支工作考核条例

为了进一步搞好共青团的建设,增强评定基层支部的工作实效,突出“抓基层,打基础的重点,为此,现拟定《团总支工作考核条例》。
    一、考核周期和时间
    考核周期为每个学期一次,评优时间为每个学期的期末,具体时间待定。
    二、考核对象
    山东杏林科技职业学院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三、考核方法
    (一)、考核的基本标准(基本分60分)
     1、健全支部生活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议,每个月至少过一次组织生活,并要求有总结记录;
    2、支部必须依时缴纳团费,各支部每半年把团费收齐上缴院团委组织部;
    3、支部必须认真填写工作手册;
    4、团内报刊,杂志,资料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
    5、结合支部实际,制订争当红旗,先进团支部的计划和具体措施;
    6、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现象;
    7、能与班委密切合作开展工作;
    8、能协助辅导员开展工作,情况良好;
    9、积极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10、支部必须有记事本,会议记录本,健全考勤制度;
    11、支部每月能主动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院团委汇报支部工作情况;
    12、能及时反映团员的心声,做细致的思想工作;
    13、汇报工作时弄虚作假者,取消竞赛资格,并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14、支部委员自觉带头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支部无违法违纪行为;
    15、支部委员能积极联系,沟通同学,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支部评分的具体内容(以每次每项加分)
     具体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1、思想建设方面
    (1)、结合当前的时事政治,围绕理想、前途、纪律、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爱国主义等内容,举办各种类型的讨论会、报告会、辩论会等。并有书面总结;(7分)
     (2)、与其他支部进行学习经验交流会、总结会,并有书面总结;(3分)
     (3)、支部团员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人数占支部人数的比例:1—5%(1分),6—9%(2分),0—15%(3分),16—19(4分),20—29%(5分),30—39%(7分),40—49%(9分),50%以上(12分);
    (4)、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学雷锋,树新风方面有具体行动(如各种尊师活动、服务小组、捐献活动等);(每次3分)
     (5)、受到院团委、二级学院团总支通报表扬的支部每次分别加10分和5分,受到院团委、二级学院团总支通报批评的支部每次分别扣10分和8分。
    2、组织建设方面
    (1)、支委干部能依时参加上级组织召开的会议并能按要求进行传达;(3分)
     (2)、依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包括各类报表);(3分)
     (3)、确定建团对象,并指定专人培养,同时进行考察工作;(3分)
     (4)、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3分)
     (5)、有较完善的团员管理制度;(3分)
     (6)、经常地向学院团委书面提出建议;(2分)
     (7)、积极协助团委开展工作,努力承办学院活动。(5分)
     3、学风建设方面
    (1)、支部有良好的学习气氛。支部课程成绩3.0以上(20分),2.50—2.99(15分),2.0—2.49(10分),1.50—1.99(7分),1.0—1.49(1分);
    (2)、积极参加学院或学院的社团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并且正常开展活动的人数占支部人数15%(2分),30%(3分),40%(4分),50%以上(5分),要求列出姓名及参加的内容;
    (3)、举办了各类型的学术交流会和讲座,进行了各种类型的社会调查活动,并有书面材料;(5分)
     (4)、组织各种兴趣爱好小组,并有正常的活动;(5分)
     (5)、开展了各类有利于开阔知识面,培养专业技能和高职生技能的竞赛活动,并有书面材料;(5分)
     (6)、支部团员如有考试作弊。被发现的每人扣10分;
    (7)、支部团员积极申报课题或发表学术论文。(5分)
     4、纪律建设方面
    (1)、规定要修的课程(包括选修课),如有无故缺席,每人每次扣2分,迟到每人每次扣1分,并要有名单及缺席或迟到的原因;
    (2)、团干部不依时参加会议,无故缺席者扣3分,迟到者扣1分;凡需请假,事先应向上级组织请假并有假条,经批准方为有效,否则以缺席论处(会议时间在45分钟以下的,迟到会议总时间的1/3以上为缺席;会议时间在45分钟以上的,迟到20分钟为缺席);
    (3)、支部未能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扣3分,马虎应付未按质量完成任务扣2分,未能按时完成扣1分;
    (4)、团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每人每次扣3分;
    (5)、支部被要求参加某活动,缺席一人扣2分,缺席超过25%每次扣10分,并要求有名单和缺席原因。
    四、考核处理
    1、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总支,将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的物质惩罚,其团总支书记以及副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2、考核成绩良好(60分-85分,包括85分)的总支,将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考核成绩优秀(85分以上)的总支,将通报表扬,授予旌旗,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红旗团总支考核评比制度
    在新的形势下,高等院校更应该注重团员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并结合我院团委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红旗团总支考核评比制度。
    1、红旗团总支每年在全院范围内评选,在院团委的评审下进行。
 本制度以组织30%、文娱10%、宣传10%、团体25%、青年志愿者活动25%,以“引导先进,鼓励先进,表彰先进”为宗旨客观考核评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当月工作情况。
   2、分项表现分均由基本分,附加分和扣除分三部分组成。基本公式:基本分+附加分-扣除分。其中,组织部门基本分为15分,文娱部门基本分为5分,。宣传部门的基本分为5分,团体部门基本分为13分,青年志愿者活动基本分为13分。

   附:

组织部门工作考核标准
    1、政治学习“三会一课”,必须活动前有计划,活动后有总结,计划做到切实可行,总结做到高效务实。 (政治学习全勤;(加6分) 主题新颖,形式活泼的政治学习;(加5分) ;出现好人好事,通报表扬的所在团总支;(加2分) ;每周召开组织例会,组织委员无故迟到,缺席者减其所在总支得分。迟到扣0.5分/人,缺到扣1分/人;未按时缴纳团费到团委的总支视情况减1-3分/人;未按时转接团组织关系的总支视情况减1-3分/人;一个月内无团活动记录的总支,减团总支5分/支部)。
    2、每月团组织生活会组织得当,同学参与兴致高昂。在开展活动中,开展有条理、有气氛、有成效,深受上下好评。
    3、在学院内外积极开展有教育意义的活动,承办各种大型活动加减分情况:
    文娱部工作考核标准
    高质量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参加学院各种文娱活动比赛,按名次和等级加分。(院级一等奖加5分,院级二等奖加3分,院级三等奖加2分,院级优胜奖加1分。二级学院奖励相应是院级奖励加分的50%;团总支自行组织有影响,并受到一定好评的文娱活动,根据活动质量酌情加5-10分/次.;带有明显应付性质,效果差的总支,减5-10分;文娱队员,文娱委员工作不认真,造成不良影响的酌情减1-3分/人)。
    宣传部门工作考核标准
    1、学院广播站上稿多,质量好,必须完成部门内的任务(如交稿子、书画作品等)
     2、及时有效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校内重大时事,服务与学院,组织及时出好横幅、海报、橱窗、黑板报等.
     3、出勤率高,办事积极,所写文章和创作演出节目有一定影响力。

3、善于发现、培养和发挥各类艺术人才,组织活动有声有色。(宣传报道成果,在全院有影响的加5分,在全市有影响的加10分;
 能主动宣传院团委活动的团总支加2分/次;广播站投稿每月不少于4篇,少一篇扣2分)。
    团体部门工作考核标准
    1、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各协会,培养会员各方面的能力、特长的总支。
    2、管理规范,负责各协会工作协调,管理好现有各协会,组织的经费和会员档案。(积极配合院团体部各协会开展工作,借教师上课者加1分/次;积极向校园书市捐赠书籍和其他物品的酌情加2-5分;积极配合院团委开展大型活动及晚会者,酌情加5分/次;反之,则扣5分/次)。
    青年志愿者工作考核标准
     1、每学期两次到校外进行义务服务活动,开展的好,积极性高,能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酌情加3-5分/次;
    2、对院团委联系安排的校园内外对象服务或者其团总支能自行联系的服务活动,效果好的酌情加2-5分/次;
    3、自行进行校内卫生死角清扫,劳动情况良好,同学热情高,实效大的酌情加2-4分/次;
    4、及时向院广播站相关栏目提供好人好事稿件,一经采用,加1分/次;
    5、积极参加院“校园文明督察队”的服务,酌情加1-2分; 

团干部考核评比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团干部的考核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团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学生干部队伍的战斗堡垒作用,经院团委研究决定,特制订团干部考核评比制度。
    一、考核目的
    加强团干部考核是做好团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掌握团干部思想,学习,工作情况的有效途径,考核结果是团干部选拔使用,奖惩晋升,任免的重要依据。建立团干部考核制度,有利于调动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团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团的工作水平,有利于专兼职团干部在改革发展和共青团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二、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合理,全面。
    三、考核对象
    院团委全体干部。
    四、考核办法
    团干部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1、德:(共18分)
     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违反国家法律者,校级院级通报批评者一律为考核不合格,不能继续担任学生干部。(共3分)
     被评为院级,二级学院级“优秀团干”的学生干部分别加6分,4分;被评为院级,二级学院级“优秀团员”的学生干部分别加4分,2分。
    准时参加校级,院级,班级组织的理论学习活动,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认真做好理论学习笔记。(共3分)
     能团结同学,正确处理好与同学之间的关系,对于同学反映的群众关系较差的干部,经查属实,给予一定的减分。(共3分)
     注重文明礼貌,讲卫生,穿着得体大方,待人诚恳。对在校区中有不文明行为者,经查属实,酌情扣分。(共3分)
     2、能:(共31分)
     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奉献精神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若由主观原因造成的工作失误,将酌情扣分,情况严重者免除职务。(共3分)
     上级交予的工作及时布置,各项活动和工作的开展都有完备的工作计划和活动策划,并及时交予辅导老师参阅和指导。(共3分)
     工作进行过程中,思路清晰,敢想敢做,决策周全,能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同学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共5分)
     工作失误少,善于解决困难,能冷静地面对和应付突发事件。(共3分)
     就自身工作能自我研究和摸索,有论文贡献,并达到一定的质量要求。(共5分)
     每学期期末,对所做工作的资料进行全面的整理,目录清晰,资料完整,归档及时,返工错误少。(共5分)
     准时参加学院,二级学院组织的有严格要求的公益活动,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3分,请假一次扣2分(因公事请假除外)(共7分)
     3、勤:(共20分)
     严格遵守例会制度(包括综合会议和部门会议),若迟到或缺席一次扣3分;无故缺席,请假者扣4分(因公事请假除外);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记0分,并通报批评。(共10分)
     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若无故不值班者,发现一次扣2分,若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扣5分。每月所有值班出满勤者加10分。(班级干部除外)(共10分)
     4、绩:(共22分)
     按时按量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共7分)
     在顺利完成工作的同时能进行自我创新,并予以肯定者 (共2分)。
    工作及各方面表现出色,在全会上受表扬者,加5分;受批评者扣5分。同学反映好者,经查属实酌情加分;同学反映差者,经查属实酌情扣分。(共5分)
     基于上一学年的专业考试成绩,在各科考试均及格的前提下,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5名者,加8分;前6—10名者,加6分; 前11—15名者,加3分,前16—20名者,加1分.20名后者不加分,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有补考的每科扣2分。通过六级的同学加3分,四级成绩75分以上的同学加2分。有课程不及格者,不得分;补考两门或两门以上或重修者,予以停职。(共8分)
     5、其他方面(共9分)
     对于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为二级学院,学院争得荣誉的学生干部,可在总分上酌情加分(共3分)
     在全局性活动中,主动帮忙,乐于奉献者,可在总分上酌情加分(共3分)
     在特殊阶段,表现突出,贡献大者,可在总分上酌情加分(共3分)
     五、考核办法及程序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其优秀比例不超过20%。考核累计所得总分即为该学生干部的考核最终成绩。
    六、考核结果
    最终考核成绩总分低于50分者,撤消其职务;低分者给予公开批评,高分者给予表扬,并颁给荣誉证书。同时考核成绩对综合测评,评优,入党,升降职等一切奖惩都具有参考价值。

团费收缴及管理办法

团费的交纳和管理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指标。为了做好各支部团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促使团员青年及时,足额交纳团费,团组织用好,管好团费,特制定了《团费交纳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保持与团组织的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根据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和目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期足额交纳团费是每个共青团员的义务。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一次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三条 共青团员每学期统一交纳该学期全部团费,由各团支部组织部负责收取。共青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
    第四条 共青团员交纳团费的基本标准为每学期6角/人 。
    共青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共青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院团委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第五条 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第六条 团支部于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之内将所收取团费总数的50%上缴院团委,其余部分自己留用。
    第七条 院团委由组织部负责收取团费。各级团组织应指定专人负责团费管理。团费应单独立户存入银行,不得同团组织的其他经费混在一起。
    第八条 规范团费的使用范围。团费主要用于以下活动:
    1、教育、培训、表彰团员、团干部;
    2、订阅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等团的报刊;
    3、其他团的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
    第九条 严格团费使用的审批手续。团支部使用团费,应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条 对于按时完成团费收缴任务,团费管理使用规范的团组织,院团委将通报表扬。不能按时完成团费收缴任务或团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团支部,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挪用、贪污团费的,必须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各级团组织应定期向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报告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情况。同时,各支部每年上缴团费时要向团委书面报告一次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情况。

团籍注册制度

    团籍年度注册以支部为单位,结合团员民主评议进行,每年注册时间为三月至四月,团籍年度注册一般程序是:
    1、以组织生活为形式,由团员汇报一年来参加团的活动情况的思想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
    2、支委会向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听取团员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团员监督。
    3、由团支部组织委员验收团员上年度团费收缴情况,并收缴拖欠的团费。
    4、对符合注册条件(即评议合格)的团员,由团支部组织委员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如盖注册专用章;对评议不合格的团员,不予注册。
    5、年度注册后,团支部应及时向团委组织部汇报注册情况,并根据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组织部应及时向院团委汇报注册情况。

 

团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1、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2、团支部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一般应具备五个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2)已递交了书面入党申请书;
    (3)参加过学院党校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 
     (4)在班级团支部中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 
     (5)在学习工作中表率作用好,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3、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 
     1、召开团支部委员会,对递交入党申请的团员的主要情况和表现做出总结、鉴定;
    2、召开团员大会,先由团支部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基本情况,然后分团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最后拟提出推荐对象;
    3、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意见表,报团总支审查;
    4、团总支进一步考察,审核后并报团委审批;
    5、经党支部广泛讨论研究后,对条件成熟者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进行培养、考察。
    四、推优工作的组织领导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是发展青年党员的基础环节,是加强党的建设与团的建设的一个有力结合点。团总支,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的要求,根据团的工作实际,切实把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不能把推优工作变成投票选举。
   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中,各团支部和班班主任老师要全面掌握推优工作的进程,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向二级学院团总支汇报情况。
    二级学院团总支具体领导各团支部的推优工作,各团支部要认真按推优的步骤进行,及时向团总支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严肃认真的对待推优工作。对推优工作出现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不正常现象,二级学院将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五、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1、团总支和联系班级的党员教师应重点对推优团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尤其要对他们进行共产主义信仰、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革命历史传统教育,使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端正入党动机。团支部重点负责推优以及对优秀团员进行考察,对优秀团员的日常行为及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向团总支和联系班级的党员教师汇报考察情况。
    2、考察内容:
    基础道德修养;思想品德修养;日常行为(包括学习、纪律、卫生、参加集体活动等);政治学习;专业学习成绩;阶段性素质综合考评;同学威信;奖惩及任职情况等。
    考察工作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及时记录所考察内容。考察结果由团支部委员会讨论评议,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团支部每月向联系班级的党员教师和二级学院团总支汇报一次考察情况。 
     建立考察档案,考察记录按人单独填写,按时间排列。
    考察应实行回避制度,团支部成员本人的考察由团总支确定人员进行。
     六、推优程序
    1、各团支部在二级学院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工作。
    2、各团支部要认真排查,初步摸清团员的基本情况,高标准,优条件提出候选人,提出若干名候选人,并制定民意测验的具体组织计划,最后按比例推出一定数额的入党积极分子。
    3、召开团支部大会,入党积极分子如实汇报自己的基本情况,大会充分开展讨论酝酿,初步产生“推优”对象,并如实填写《推优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团总支,团支部各存一份,并提请二级学院党支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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