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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关于开展“千人计划”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通知


各二级院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为着力实施“人才高地汇聚工程”,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我校2005年“千人计划”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一)千人计划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

(1)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2)人文社科项目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文化艺术单位具有教授级(或相当于)职务;为国际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

(3)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

(1)申报人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并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第1条有关要求。

(2)申报人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3、“外专千人计划”项目

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华工作,已经在华工作的,来华工作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在华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4、“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1)申报人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申报人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5、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申报人应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引进后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

6、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和创意设计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申报短期项目的,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申报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际著名艺术团体担任艺术总监、首席指挥、乐队首席或声部首席、歌剧舞剧主演、舞蹈指导、高级舞美设计师、高级舞台技师等重要职务,或在国际知名艺术院校担任教授职务3年以上,其业务水平受到业内专家的肯定。

(2)在国际知名文化机构、企业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近5年来策划、组织、推广过国际性文化项目或具有较大国际影响的文化活动。

(3)在国际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文化机构担任高级研究职务,从事文物保护、图书馆学、舞台艺术等专业的研究应用,取得了较大成就,在领域内有较高知名度。

(4)在国际大型文化企业担任高级文化创意设计职务,或业内知名创意设计大师,其作品顺应时代要求,创意独特,影响广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上项目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6月1日。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1、特聘教授

(1)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0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0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5)聘期内全职在校工作。校外申报者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6)实行岗位聘任制,每年聘任150名,聘期为5年。

2、讲座教授

(1)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3)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4)聘期内每年在我校工作2个月以上。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到岗工作。

(5)实行岗位聘任制,每年聘任50名,聘期为3年。

3、青年学者项目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二、支持方式

(一)千人计划

1、由中组部授予“国家特聘专家”称号。

2、在聘期内中央财政给予长期项目人才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补助,给予短期项目人才和青年学者项目每人人民币50万元。

(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由教育部授予“长江学者”称号。

2、在聘期内享受长江学者奖金,特聘教授项目奖金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讲座教授项目奖金为每人每月3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青年学者项目奖金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人根据项目类型及层次填写申报表格并准备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报送所在二级院部(长江学者申报人须同步填写申报系统,申报系统事项详询人事处)。

(二)各二级院部收齐材料,严格审查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无误后报送人事处。

(三)学校组织评审,确认推荐人选并公示。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5年6月24日。

 

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1:“千人计划”申报材料

附件2:“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申报材料

 

人事处

200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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